民航资源网2017年11月19日消息:11月15日下午,厦门机场T4安检员小张对旅客托运物品检查时,发现旅客箱包内有一把很长的刀具,怀疑是匕首判别开检,开包员小王打开箱包后发现这把刀是一把开刃的匕首,立即呼叫值班领导处理,按应急处置预案处置,加大对旅客托运行李其他物品的检查。据刘先生叙述这把匕首是帮朋友带回北京的,了解情况后值班领导连人带物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据了解携带者是一名青壮年,其所携带的匕首属于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刘先生当日航班被取消以外公安机关对刘先生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厦门机场安检友情提醒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自锁刀、弹簧刀、匕首等均属于管制刀具,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交运行李托运,在此提醒所有旅客,凡属于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一律不得携带。“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